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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其居住地社区司法所对其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对其判处非监禁刑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故本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第七十二条一款、第七十三条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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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忽视安全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及人身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与被害人的继承人达成民事和解,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继承人的谅解,经其居住地社区司法所对其表现综合评定,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故本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第七十二条一款、第七十三条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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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忽视安全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已经达成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被害人继承人的谅解,且被告人当庭能够自愿认罪,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请求从轻处罚的观点,本院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三款、第七十二条  一款、第七十三条  二款、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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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忽视安全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韩某与被害人的亲属已经达成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被害人继承人的谅解,且被告人当庭能够自愿认罪,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第七十二条一款、第七十三条二款、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韩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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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与齐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齐某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明知是无牌证车辆还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并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辩护人关于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系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家属,请求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齐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齐某某近亲属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鉴于齐某某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并得到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齐某某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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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孙某赔偿被害人继承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充分谅解,且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经其居住地社区司法所对其表现综合评定,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故本院决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三款、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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