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绥化市尚某小学校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2008年8月原告李某到被告单位工作始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原告李某自2011年6月24日年满6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规定,原、被告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也随之终止。原告继续在被告单位工作,双方之间属劳务关系。原告于2015年4月13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被以年龄超出法定受理年龄范围为由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绥化市尚某小学校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2008年8月原告李某到被告单位工作始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原告李某自2011年6月24日年满6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规定,原、被告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也随之终止。原告继续在被告单位工作,双方之间属劳务关系。原告于2015年4月13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被以年龄超出法定受理年龄范围为由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绥化市尚某小学校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2008年8月原告李某到被告单位工作始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原告李某自2011年6月24日年满6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规定,原、被告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也随之终止。原告继续在被告单位工作,双方之间属劳务关系。原告于2015年4月13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被以年龄超出法定受理年龄范围为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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