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乙盗窃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乙盗窃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盗窃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盗窃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盗窃案)(公开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盗窃案)(公开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盗窃案)_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盗窃案)_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盗窃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黄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全部退赃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盗窃案)_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伍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初犯、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伍长朝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8日                                        (院印)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