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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抢劫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王X刘丽英(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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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打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构成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积极参与救助伤者,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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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7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吴某在发生事故后积极参与抢救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述肇事经过,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本院予以支持。本案双方已达成和解,被害人亲属对吴某表示充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之间量刑的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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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动打电话报案、积极参与救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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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舒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舒某某主动打电话报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参与救治并赔偿被害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舒某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舒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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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魏明礼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号机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参与抢救被害人,归案后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魏明礼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3日1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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