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贺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贺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阅读更多...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并在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未减速慢行,且未让行人先行,造成死亡一人、车辆受损之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积极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协议,并取得了谅解。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可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阅读更多...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马某、田某某因索要赌债,非法剥夺被害人张某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殴打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因三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存在殴打情节并索要赌债,同时马某有前科,王某某、田某某有劣迹,依法应从重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其中马某、田某某在案发后积极主动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决定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四十七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 ...

阅读更多...

汪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汪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本院认为 ...

阅读更多...

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并逃离事故现场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没有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付某某的经济损失,应适当判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2月2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阅读更多...

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新RA2940丰田牌GTM6480GSLS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二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在发生事故后报警,积极抢救伤员,属于自首,可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因被告人张某某积极主动赔偿死者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及时化解了因交通肇事引发的社会矛盾,本院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四十五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薛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薛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的行为,确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依法应予惩处。但其在案发后,积极抢救伤者,经公安机关的口头传唤,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积极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调查,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应予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薛某某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征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也应依法酌情予以从轻考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薛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押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2015年9月12日止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未确保行车安全,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发后,其主动到鄯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积极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

阅读更多...

黄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的规定,造成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有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黄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主动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改之意,量刑时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森严国法,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阅读更多...

若羌县人民检察院诉韩生录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青A55417号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某在案发后报警并在事故发生地等待交警处理,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被告人韩某某积极主动赔偿死者的损失,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及时化解了因交通肇事引发的社会矛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四十五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韩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阅读更多...

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庭审前,本案被告人亲属能积极主动向受害人亲属赔情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3.7万元,并征得受害人的谅解,受害方亲属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张某的民事责任,建议法院从轻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门XX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违章驾驶机动车,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门XX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认定。鉴于被告人门XX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且犯罪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已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可予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门XX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自愿认罪、积极赔偿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