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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龙支行与青龙满族自治县汇江石油有限公司、崔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网络通循环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小企业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法,为合法有效合同。各方均应当依照该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额放贷义务,被告青龙汇江石油收贷后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造成贷款逾期,原告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被告青龙汇江石油偿还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等。被告青龙汇江石油以其名下的位于青龙镇××路××、青龙镇××路××、青龙镇广××房产以及××于青龙镇××路××、××路××北、××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本案的债权本金、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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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某某北戴河新区支行与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昌黎县后两山果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某某北戴河新区(原南戴河)支行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和原告与被告赵淑梅、昌黎县后两山果库、史敬良分别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梦江及其妻李美玉签订的《保证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发放贷款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应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依原告提交的代理词的申请,按照原告与被告赵淑梅、昌黎县后两山果库、史敬良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保证人刘梦江、李美玉应按照《保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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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某某北戴河新区支行与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昌黎县后两山果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某某北戴河新区(原南戴河)支行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和原告与被告赵淑梅、昌黎县后两山果库、史敬良分别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梦江及其妻李美玉签订的《保证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发放贷款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应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依原告提交的代理词的申请,按照原告与被告赵淑梅、昌黎县后两山果库、史敬良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保证人刘梦江、李美玉应按照《保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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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某某北戴河新区支行与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昌黎县后两山果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某某北戴河新区(原南戴河)支行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和原告与被告赵淑梅、昌黎县后两山果库、史敬良分别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梦江及其妻李美玉签订的《保证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发放贷款后,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应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昌黎县惠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依原告提交的代理词的申请,按照原告与被告赵淑梅、昌黎县后两山果库、史敬良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保证人刘梦江、李美玉应按照《保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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