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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裴某信用卡诈骗案)_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恶意透支信用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杨某系自首,认罪认罚,且已归还全部本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