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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包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包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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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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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乙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乙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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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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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谢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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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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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包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包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包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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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乙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谢某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且为在校大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谢某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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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包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包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包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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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邰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邰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且为在校大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邰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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