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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关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关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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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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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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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海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海某某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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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甲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已过追诉时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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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韩某某等6人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没有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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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韩某某等6人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没有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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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案)_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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