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 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本院(2016)沪0112民初8889号民事判决已于2017年2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再审申请人黄秀美提出再审申请,显然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至于黄秀美在再审审查过程中提交的(2006)闵民一(民)初字第10988号民事调解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补办的结婚证等是否属于新证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认为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 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本院(2016)沪0112民初8889号民事判决已于2017年2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再审申请人黄秀美提出再审申请,显然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至于黄秀美在再审审查过程中提交的(2006)闵民一(民)初字第10988号民事调解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补办的结婚证等是否属于新证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认为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 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本院(2016)沪0112民初8889号民事判决已于2017年2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再审申请人黄秀美提出再审申请,显然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至于黄秀美在再审审查过程中提交的(2006)闵民一(民)初字第10988号民事调解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补办的结婚证等是否属于新证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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