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犯罪未遂情节;其中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系主犯,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系从犯;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犯罪未遂情节;其中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系主犯,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系从犯;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犯罪未遂情节;其中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系主犯,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系从犯;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犯罪未遂情节;其中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系主犯,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系从犯;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犯罪未遂情节;其中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系主犯,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系从犯;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不起诉人叶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叶某甲、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许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且已退出全部获利金额。综上,本案犯罪情节轻微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许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且已退出全部获利金额。综上,本案犯罪情节轻微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许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且已退出全部获利金额。综上,本案犯罪情节轻微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戴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款5.703271万元移交屏南县财政局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8日 _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且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且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且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苏某某与曹某某、庄某甲等人串通拍卖的行为并非发生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串通投标行为,其行为不构成串通投标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苏某某不起诉。 2021年2月24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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