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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采纳。被告人李某某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供实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80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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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证据和交通法规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客观真实并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谢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以致发生致一人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一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谢某积极施救,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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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某交通肇事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罪犯邵某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条、第四百五十一条、第四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邵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7日至2017年10月6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石卫国 审判员  张 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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