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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虚假诉讼案)_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虚假诉讼案)_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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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虚假诉讼案)_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甲伙同他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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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虚假诉讼案)_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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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虚假诉讼案)_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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