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开版)_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作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社旗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检 察 官:贺方 检察官助理:刘岩 2019年8月1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重大责任案)_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重大责任案)_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公开版)_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社旗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8年12月29日 2018年12月29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