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韩某与张某、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的,有权利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原告韩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本院依法理应予以支持。被告宋某系被告张某雇主,受雇人在受所有人雇佣期间,因实施雇佣行为发生的交通事故,其应承担损失赔偿;被告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尽安全驾驶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本院认定原告的损失数额和法律依据如下:1、医疗费:根据原告提交的医疗费票据,经质证,被告保险公司对外购药品及治疗前列腺的费用,不予认可,但无证据证实那些费用是治疗前列腺,故本院对其提出的外购药品的异议予以支持,对其他异议不予支持。本院对原告提交的医疗费票据,经审查认定其医疗费为88259.19元 ...

阅读更多...

李某与张某、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的,有权利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原告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本院依法理应予以支持。被告宋某系被告张某雇主,受雇人在受所有人雇佣期间,因实施雇佣行为发生的交通事故,其应承担损失赔偿;被告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尽安全驾驶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本院认定原告的损失数额和法律依据如下:1、医疗费:根据原告提交的医疗费票据,经质证,被告保险公司对外购药品无病历记载、无正式发票及复印费不在赔偿范围,不予认可;对原告第二次住院治疗,因第一次住院完毕后,医院未出具转入下一医院的证明,且第一次诊断并未出现牙体缺损,不能说明牙体缺损与本次事故有关 ...

阅读更多...

梁某与赵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的,有权利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原告梁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本院依法理应予以支持;被告赵某驾驶汽车,未尽安全驾驶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本院认定原告的损失数额和法律依据如下:1、医疗费:根据原告提交的医疗费票据,经质证,被告无异议,本院确认医疗费为3115.6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日100元计算,原告住院6天,数额为600元。3、营养费:原告依据井陉县医院2016年3月4日出具的诊断证明,需加强营养21天 ...

阅读更多...

上诉人永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某某中心支公司与苗某、王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法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法未规定赔偿时应区分项目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虽然规定了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事故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赔偿限额内承担责任,但该规定不利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应投保交强险的目的与精神不相符。原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判决上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上诉人损失并无不当,上诉人要求在区分项目限额的范围内赔偿被上诉人,本院不予支持。因此,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适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