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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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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李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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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李某甲)(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李某甲)(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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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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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何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何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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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赵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赵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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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曹某某)(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曹某某)(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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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赵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赵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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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鑫)(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鑫)(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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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韩春某)(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韩春某)(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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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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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郝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郝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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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郝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郝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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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和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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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熊某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熊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认罪认罚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法定从轻从宽处理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熊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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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犯罪情节轻微,能自首,案发后和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张某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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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版)_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认定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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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丙涉嫌故意伤害)(李某丙)(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丙涉嫌故意伤害)(李某丙)(公开版)_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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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家良)(公开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防卫过当情节,系初犯、偶犯,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检 察 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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