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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蒯某某没有串通投标报价,也没有严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蒯某某不起诉。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