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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开设赌场案)_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开设赌场案)_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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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开设赌场案)_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开设赌场案)_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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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开设赌场案)_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情节、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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