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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合同诈骗案)_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武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