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被告人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重伤,在肇事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但被告人在复议期间未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亦无相反证据证实其主张,本院不予采信。关于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被害人赵某某的各项合法经济损失依法应当首先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公司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予以赔偿,即医疗费10000元、交通费2342.5元、护理费860.2元(37.4×23)、误工费3627.8元(37.4×97)、伤残赔偿金27306元(20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