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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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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岑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岑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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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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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邹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邹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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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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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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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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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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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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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有如实供述、退赃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非法获利55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玉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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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马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具有如实供述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缴赃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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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廖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有如实供述、退赃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廖某某不起诉。 非法获利46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玉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玉某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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