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滥伐林木案)(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滥伐林木案)(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滥伐林木罪)(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滥伐林木罪)(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吴茉滥伐林木案)(公开版)_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吴茉滥伐林木案)(公开版)_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滥伐林木案)(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滥伐林木案)(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何某某)(公开版)_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何某某)(公开版)_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韦某某)(公开版)_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韦**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补植复绿、认罪认罚,赔偿他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韦**不起诉。 扣押的涉案款物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2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