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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甲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甲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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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被告人赵某的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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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连某中交通肇事罪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连某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上诉人连某中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连某中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朱广宇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一)项  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院认为,上诉人连某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上诉人连某中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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