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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漳浦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漳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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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漳浦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漳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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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薛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薛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16.25亩,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自愿缴交生态修复金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薛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7日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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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陈某某)(公开版)_云霄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8月28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自首与坦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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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鉴于被不起诉人具有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异地补植复绿的量刑情节,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少捕慎诉”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作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4日 本案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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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方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云霄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方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方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8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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