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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国柱驾驶机动车,在未确保安全行驶的情况下,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驶离现场的行为系逃逸。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国柱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遗属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遗属谅解,系初犯的辩护理由符合客观事实,本院予以采信。案发后,被告人刘国柱全部赔偿被害人遗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国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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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死亡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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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富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富某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富某某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富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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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1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1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1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1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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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1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致一人死亡,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某1在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刘某1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遗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遗属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同时,对被告人刘某1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适用缓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1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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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1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1及时拨打抢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王某1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遗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遗属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1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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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1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马某1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自首、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且取得被害人遗属及被害人的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信。鉴于被告人马某1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杜某遗属及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遗属及被害人李某的谅解,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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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1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1及时抢救伤者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郑某某1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遗属全部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遗属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郑某某1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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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死亡,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佘某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佘某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遗属全部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遗属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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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昝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致一人重伤,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昝某通知朋友电话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昝某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昝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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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巴根、阿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哈斯巴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之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并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系逃逸,被告人阿某明知自己的舅舅哈斯巴根驾车交通肇事后,仍然到交警部门顶替哈斯巴根编造事故过程,其行为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哈斯巴根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同时赔偿了被害人遗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遗属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阿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本院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交通安全,保障司法机关对罪犯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活动,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三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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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报案并积极抢救伤员,具有自首情节、得到被害人谅解、系初犯的辩护意见符合客观事实,本院予以采信。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在现场主动报案并积极抢救伤者,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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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家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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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认定上诉人白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部分事实不清,需重新审理,查明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2016)内0725刑初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苗焕春审判员  岳继军审判员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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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王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民事赔偿合理。上诉人王某某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利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  第一款  、第三百零八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王某某撤回上诉。满洲里市人民法院(2014)满刑初字第22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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