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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虚假诉讼案)_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虚假诉讼案)_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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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虚假诉讼案)_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虚假诉讼案)_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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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虚假诉讼案)_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谭某某作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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