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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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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危险驾驶)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危险驾驶)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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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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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童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童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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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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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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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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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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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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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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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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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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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成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成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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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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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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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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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湘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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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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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甲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但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驾驶车辆,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符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第七条第(二)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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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7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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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熊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及坦白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熊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6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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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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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7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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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危险驾驶)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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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及坦白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6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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