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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喻某某伪造公司印章、职务侵占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喻某某伪造公司印章、职务侵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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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乙伪造公司印章罪)_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乙伪造公司印章罪)_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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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秦某某、蒋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秦某某、蒋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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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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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伪造印章)_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伪造印章)_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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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凌某甲伪造公司印章案)_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凌某甲伪造公司印章案)_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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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合同诈骗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合同诈骗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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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宁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宁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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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案)(李某某)(公开版)_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案)(李某某)(公开版)_攸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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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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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伪造印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伪造印章案)_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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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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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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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公开版)_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公开版)_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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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8年12月26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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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伪造印章案)_湖南省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伪造印章案)_湖南省嘉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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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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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欧某某)(公开版)_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欧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欧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欧某某不起诉。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3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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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某某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贺某某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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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_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_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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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伪造公司印章罪)_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5日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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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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