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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与应城市李咀石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黄某某与应城市李咀石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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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某某、武某资源集团程潮矿业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一是舒某某是否存在护理依赖,程潮矿业公司和市社保局是否应支付护理费;二是本案是否超过时效期间。关于舒某某是否存在护理依赖,程潮矿业公司和市社保局是否应支付护理费的问题。鄂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鄂州劳鉴字(2009)0265号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舒某某工伤无护理依赖。2016年6月,舒某某向鄂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同年7月13日,鄂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关于对舒某某同志工伤待遇信访件的回复》称,程潮矿业公司和舒某某收到鉴定结论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均未向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说明舒某某已经接受了鄂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鄂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对舒某某的护理等级做鉴定。舒某某上诉称,鄂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09年1月10日作出的二级脑外伤符合生活护理条件,舒某某可享受护理费。本院认为,生活护理依赖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专门的鉴定,二级脑外伤并不表明存在护理依赖。舒某某也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其工伤存在护理依赖,因此,舒某某主张存在护理依赖的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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