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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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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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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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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被不起诉人于某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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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盗窃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赔偿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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