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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游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游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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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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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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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谭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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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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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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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乙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乙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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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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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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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谅解、承认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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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如果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可以向本院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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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高某某与他人参与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已达成刑事和解,赔偿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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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谅解、承认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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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聚众斗殴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吕某某与他人参与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已达成刑事和解,赔偿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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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故意伤害案)_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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