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自首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具有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理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甲不起诉。 琼A2****、琼A1****车辆已经发还车辆所有人,何某甲被扣押的手机由琼海市公安局发还,其余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在何某乙等人开设赌场案中随案移送琼海市人民法院。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检 察 官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鉴于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帮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且王某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从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处扣押的手机等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检 察 官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但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投案自首,在赌场中作用较小,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检 察 官:甘清敏 2019年11月29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鉴于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且陈某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从不起诉人陈某某处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三部,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上交国库;扣押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作为另案证据,暂不发还。 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检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王某甲犯罪情节轻微,非赌场合股人,也未参与赌场的管理等,作用较小,故认定为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检 察 官:甘清敏 2019年11月29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附卷证据能够证实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其受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的雇佣,为赌博网站发布招引广告,是开设赌场行为的帮助犯,但没有证据证实黄某某为赌博网站发布广告的数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没有证据证实王某某在黄某某的帮助下已经在赌博网站上接受投注,故认定黄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检 察 官:卢 伟 检察官助理:许梦柳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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