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庾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庾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钱某某、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钱某某、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系初犯、已补缴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2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蔡某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被不起诉人蔡某某系初犯、已补缴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3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_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