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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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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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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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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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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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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卫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卫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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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旭)(公开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旭)(公开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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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公开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公开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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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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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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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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