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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乔某甲职务侵占案)(公开版)_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乔某甲职务侵占案)(公开版)_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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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施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施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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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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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诈骗案)_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诈骗案)_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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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公开版)_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公开版)_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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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乙合同诈骗罪)_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乙合同诈骗罪)_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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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合同诈骗罪)_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合同诈骗罪)_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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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陈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13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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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某案)_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潘某某不起诉。 扣押涉案款物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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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张某)(公开版)_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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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诈骗案)_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并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和《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宁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检察官:黄启战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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