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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王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