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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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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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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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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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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连某某伪证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连某某伪证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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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伪证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吴某某为使他人逃避法律追究而在公安机关行政调查中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不构成伪证罪,属包庇行为,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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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坦白且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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