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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揭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揭某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严厉打击犯罪,严格落实“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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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主动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予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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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检察院、高某、马某甲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洪六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辩称,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经查,本案被告人金洪六侵犯的客体不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且主观方面并非故意,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故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不予支持。被告人金洪六辩解,其从事故路段经过了,但人不是其撞的。经查,被告人金洪六撞上倒在地上的被害人马某乙,有被告人金洪六的供述、证人王某、金某甲等人的证言、DNA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故对其辩解意见不予支持。被告人金洪六驾驶的车辆未投有交强险,其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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