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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非法经营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非法经营案)(公开版)_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非法经营案)(公开版)_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秦某某非法经营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因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具有自首、退赃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