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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马某某自愿认罪,在事发后支付了死者热西旦木家属20000元赔偿款,支付了重伤的被害人艾孜赞·吾买尔江10000元赔偿款并取得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酌情从轻处罚。乌鲁木齐水磨沟司法局也出具了对被告人调查评估意见书,证实被告人马某某具备社区矫正的条件,对其判处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努尔买买提·塞买提、迪力买买提·努尔买买提等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本院另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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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避让直行车辆,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马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本院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马某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系过失犯罪,且被害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存在一定责任。沙湾县司法局出具证明,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对其判处缓刑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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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长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蒋某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超速、占道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蒋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65409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本院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系过失犯罪,沙湾县司法局已出具证明,证实其具备缓刑期间进行社区矫正的条件,对其判处缓刑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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