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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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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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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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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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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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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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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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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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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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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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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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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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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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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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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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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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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邵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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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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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利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利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利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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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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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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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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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拓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拓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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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系初犯、偶犯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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