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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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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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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_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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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某)(公开版)_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但是鉴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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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赵某某)(公开版)_法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赵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系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对其从宽处罚。赵某某案后对临时占用的林业用地进行复垦,恢复造林,且积极对堆料临时占用的非林业用地全部进行清理恢复,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时进行补救,其行为的社会危害得以挽回,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上,赵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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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版)_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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