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鲁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鲁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鲁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有悔罪表现;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鲁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鲁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易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易某与被害人昌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易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万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万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万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万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万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郑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郑某甲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郑某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陶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陶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徐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根据被告人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根据被告人吕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根据被告人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交通肇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根据被告人林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逃逸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2月19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鉴于被告人李某某的亲属已主动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对被告人李某某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常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常某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常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第一款 第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詹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詹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詹某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郭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得到了受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郭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夏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夏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其辩护人关于“建议对被告人夏某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夏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夏某赔偿了被害人小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夏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可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曾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曾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曾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曾某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曾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邵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邵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夏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夏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夏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第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罗某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罗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罗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何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何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沈某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无前科,系初犯;事发后能积极施救;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肇事后,在家庭困难的情况下尽全力积极筹款赔偿;被害方也有一定的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证据相符,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沈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赔偿了被害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自愿认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冯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赔偿了被害方的部分经济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冯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罗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罗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罗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柳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柳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柳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柳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闻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闻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鉴于被告人闻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汪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汪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汪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汪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其辩护人辩护,被告人肖某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经查与事实证据及法律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肖某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且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及其所在单位与被害人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方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方某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