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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秦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定,无驾驶资格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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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其亲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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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罪犯张某某自服刑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根据其改造表现和所犯罪行及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张某某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刑期不变(刑期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1月26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认为,罪犯张某某自服刑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根据其改造表现和所犯罪行及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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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审被告人刘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鉴于上诉人刘某某的亲属在二审诉讼中能积极对被害人的亲属给予经济补偿并与被害人亲属自行达成了谅解,被害人亲属也明确表示对上诉人刘某某的犯罪行为予以原谅,上诉人刘某某认罪、悔罪。根据本案事实、情节,上诉人刘某某符合缓刑条件,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刘某某所提上诉辩解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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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甲在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李某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事故发生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3.3mg/100ml的具体情况,在量刑时一并予以综合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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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被告人吴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吴某某接到汝州市公安局事故科的电话后就到事故科投案,其行为应认定为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吴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已接受询问,后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事故科接受处理,不符合案发后主动投案的自首条件,其行为不构成自首,故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能够积极补偿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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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闫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闫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被告人闫某某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闫某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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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何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某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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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亲属积极补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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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连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连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连某某及其亲属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各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连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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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某在事故发生以后主动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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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其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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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报警,主动到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说明事故情况,并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张某某的刑期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13年7月27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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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海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余海钦的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综合考虑本案的全部情节,结合被告人余海钦较好的认罪态度,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余海钦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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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的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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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郭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动让同乘人向公安机关拨打电话报警,并让家属赶到现场处理,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郭某某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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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中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中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重伤,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交通肇事逃逸。李某中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予以支持。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长 秦蔚鸽审判员 段励萍助理审判员 高果果 书记员: 赵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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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第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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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能积极补偿被害方的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审 判 长  王晓辉 审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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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申某某驾驶机动车辆夜间上道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申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积极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补偿,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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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叶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的近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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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亚辉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孙亚辉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孙亚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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