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涂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涂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黎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黎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彭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彭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及从宽处理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彭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0月1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金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金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1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邓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邓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8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的法定从轻处罚 、从宽处理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杨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从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9日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其谅解的情节,且经社会调查,曹某某平时表现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8日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杨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南省汉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8日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