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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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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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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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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奉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奉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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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潘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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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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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廖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廖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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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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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0.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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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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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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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非法吸收公众从某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非法吸收公众从某案)_湖南省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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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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