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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羊文豪)(公开版)_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羊文豪)(公开版)_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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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诈骗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已和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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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羊某某)(公开版)_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羊某某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并已全额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羊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2月17日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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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公开版)_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帮助他人以“套路贷”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其参与时间较短,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结合积极退赃、系刚毕业的学生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责令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共同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相应被害人。 追缴被不起诉人刘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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