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己亲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请求对被告人陈某其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本案证据证实被告人陈某虽在事故发生后报警,并用肇事车辆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没有履行积极保护现场的义务,且在刑事立案后逃避调查,后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抓获,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故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辩护人还提出被告人陈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相符,本院予以采纳。综上所述,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陈某具有如实供述罪行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周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甲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周某甲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周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周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游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游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游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游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及其所在单位已经共同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所述,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刘某具有交通肇事后积极施救、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陈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自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赵慧敏 书记员:彭芳

阅读更多...

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由于原审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行为给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鄢某甲、鄢某乙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予以赔偿,其损失范围和数额为人民币185015.99元。肇事车辆鄂A×××××小型普通客车在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应在车辆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向陈某、鄢某甲、鄢某乙赔付保险金。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原审综合本案的事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民事部分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上诉理由,以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本院均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 ...

阅读更多...

龚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龚某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龚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

阅读更多...

秦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秦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行车途中忽视交通安全,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秦某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视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秦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积极补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秦某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可依法对被告人秦某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 ...

阅读更多...

万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万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离现场,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万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万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刘某乙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万某曾因犯罪行为受到过刑罚处罚,具有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公诉机关对被告人万某犯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成立。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万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阅读更多...

罗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该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罗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罗某的家属与被害人章某的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被害人章某的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00元(不包括前期已支付的赔偿款人民币43,000元),得到了被害人章某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

阅读更多...

邓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邓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邓某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

阅读更多...

洪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洪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洪某案发后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处理,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洪某已赔偿被害人黄某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被告人洪某已赔偿被害人曾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 ...

阅读更多...

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载物超过核定重量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

王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王某甲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审 判 长  肖玉华 代理审判员  张 琼 ...

阅读更多...

何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交通肇事后逃逸,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被告人何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阅读更多...

何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交通肇事后逃逸,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侵犯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被告人何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 ...

阅读更多...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胡某甲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胡某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在本院审理期间,亦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甲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及肇事车辆的所属单位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肇事车辆的所属单位赔偿了被害人的亲属各类经济损失,被害人的亲属对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以对被告人张某某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判处非监禁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的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 ...

阅读更多...

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某犯罪后主动报警,保护现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亦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刘某系自首,属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请求对被告人刘某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 ...

阅读更多...

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辆时忽视行车安全,因而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对被告人杨某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杨某犯罪后能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积极赔偿本案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系过失犯罪,其所在社区愿意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发生社会危害,依法可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 ...

阅读更多...

胡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对被告人胡某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胡某犯罪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亦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胡某系过失犯罪,其所在社区愿意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发生社会危害,依法可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 ...

阅读更多...

李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

阅读更多...

鲁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鲁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鲁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鲁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有悔罪表现;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鲁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鲁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阅读更多...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本院予以支持。张某在发生事故后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肇事经过,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具体案情及对受害人赔偿情况,决定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之间量刑的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本案系过失犯罪,被告人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具有悔罪表现,经所在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张某具备社区监管条件,可以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

王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1人死亡,1人轻微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的交通肇事行为造成1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轻微伤,可酌情从重处罚。辩护人高亮辩称被告人王某具有自首情节,要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观点,与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相符,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

韦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交通肇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韦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韦某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的规定,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韦某系自首,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并取得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上所述,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韦某具有自首、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

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彭文珍 书记员:易惠

阅读更多...

何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 ...

阅读更多...

何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被告人何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吴某某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吴某某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25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止 ...

阅读更多...

易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易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易某与被害人昌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易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 ...

阅读更多...

朱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1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朱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的交通肇事行为造成1名未成年人死亡,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朱某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在决定其刑罚时均可依法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

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王某某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阅读更多...

李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对被告人李某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某能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积极赔偿本案被害人高某近亲属及被害人张某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高某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亦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系过失犯罪,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发生社会危害,依法可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阅读更多...

万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万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万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万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万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万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陶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陶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陶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阅读更多...

张某某、朱某某与朱某某、陈某某、武汉市新洲区泰达客运有限公司等交通肇事罪一案再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他字第25号复函精神,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对虽然是“农业人口”户口,但“人户分离”到城镇连续工作、居住、生活达一年以上,且经济收入、生活来源已与农村和农业生产相分离的人员,也应作为城镇常住人口,将其视作“城镇居民”。武汉市中创环亚建筑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证明、于志光的证言、冯集村委会关于冯某于2005年3月长期在武汉打工的证明及居民王某的证言相互印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冯某自2005年3月起经常在武汉居住。据此,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关于应以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冯某的赔偿数额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合计4,500元,主张数额过高 ...

阅读更多...

徐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徐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阅读更多...

15x172 被告人黎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黎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黎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阅读更多...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童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童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童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各类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判处非监禁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的规定 ...

阅读更多...

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准确,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报警并停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被害人汪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后,被告人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的亲属在民事赔偿以外另行赔付被害人汪某某的亲属人民币50,000元,得到了被害人汪某某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并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叶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且有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特别恶劣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叶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叶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夏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被告人夏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因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已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55万元,且得到被害方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证明被告人张某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阅读更多...

邓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该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邓某能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阅读更多...

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驾驶机动车导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成立,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已赔偿向某某家属人民币60万元,取得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危险,且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已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对被告人杨某实施社区矫正,故本院决定对被告人杨某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 ...

阅读更多...

缪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缪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在本院审理期间,缪某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缪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13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