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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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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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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邢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邢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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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甲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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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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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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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胡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胡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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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方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方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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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鲍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鲍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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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徐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徐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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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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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胡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胡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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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程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程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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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仰某某危险驾驶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仰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仰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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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陈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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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方某甲危险驾驶案)(方某某)(公开版)_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方某甲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小型轿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方某甲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方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方某甲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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