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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4-11-10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危险驾驶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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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薛某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4-11-10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薛某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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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4-11-10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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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郭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郭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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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方圆)(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方圆)(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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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危险驾驶案)(许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危险驾驶案)(许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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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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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马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马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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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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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霍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霍宝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霍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霍宝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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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不起诉一案)(赵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不起诉一案)(赵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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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折某某危险驾驶案)(折鹏飞)(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折某某危险驾驶案)(折鹏飞)(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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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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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曹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醉酒驾驶时是凌晨,车少人稀,未有法定从重情节,且具有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2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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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艾某某危险驾驶案)(艾某某)(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某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在深夜人稀车少时的时段驾驶,醉驾持续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无其他加重处罚情节,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某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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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深夜驾驶机动车,醉驾持续时间和行驶距离较短,能认罪认罚,没有从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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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醉酒驾驶时是深夜,车少人稀,驾驶目的是挪车,未有法定从重情节,且具有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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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尤某某危险驾驶不诉一案)(尤某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尤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血液中乙醇浓度刚超出危险驾驶罪标准,且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属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尤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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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被不起诉人李**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且没有从重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9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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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因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不具有前科劣迹,综合考虑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03.78mg/100ml,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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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吕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吕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因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吕某某血液中乙醇检验含量113.38mg/100ml,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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